湖北商贸学院(原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区占地1300多亩,建筑面积逾4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是一所集经、管、艺、文、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在校学生11000余人,于2015年6月正式脱离校本部湖北工业大学,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现有武汉校区和咸宁校区,校区面积达1300亩。
2016年起,湖北商贸学院正式举办普通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招生专业有: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环境设计。
入学说明
(一)录取与公示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在普通专升本招生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可根据招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增减总幅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招生计划的增减由我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我校依据考生各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按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专业考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考试科目一至三顺序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向被录取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报到注册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到校报到,经学校入学资格复查后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三)收费标准
被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与我校今年招生的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教学和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或编入本科三年级同专业班级组织教学,其本科学籍由学校到省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转学、转专业。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五)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应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181512李老师 举报电话:027-87786845陈老师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634号湖北商贸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430079 网址:http://www.hbc.edu.cn